评选方案
【热门】评选方案7篇
为了确保工作或事情能高效地开展,常常要根据具体情况预先制定方案,方案是阐明具体行动的时间,地点,目的,预期效果,预算及方法等的企划案。那么我们该怎么去写方案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评选方案7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评选方案 篇1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师资队伍建设,激发教师投身教育教学、教研教改工作的积极性,培育一批名优教师,以促进我校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高,打造学校特色品牌,学校决定在原有《阳衡市实验中学十佳教师评选办法》的基础上,结合学校发展的实际,制订本评选方案。
一、基本思想:
十佳教师的评选采用定性评定与量化记分相结合的办法,基本评定内容包括: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四个方面,突出业绩和能力。每年年底评选,原则上评十人。先由教研室协同相关部门进行量化计分,依据本方案相关条例,考虑学科平衡后,再按分数高低公示十名候选人,听取全体师生意见后报请校长室审批。
二、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深入钻研教育思想、理论,积极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政策。
2、热爱学校、热爱学生、热爱教师本职工作,服从领导,模范履行岗位职责,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协作精神,治学严谨,具有良好的师德表现。
3、服从学校工作安排,关心、爱护学生,不排斥差生,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无滥发、乱订学习资料等违规现象。
4、教学效果显着,所教学科成绩优秀,学生满意率高。
5、遵纪守法,情操高尚,富有奉献精神,不利用职务之便为个人谋取私利。
6、教育教学理念先进,能适应新课程改革的要求,富有教研教改意识。
7、任教年限须五年以上(含五年)。
三、评选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量化赋值、透明操作。
四、评选细则:
(一)课堂教学(两学期分别计算)
1、教学工作量:
①达到本学科教学工作量的记1.5分/期。
②超工作量不足4节的记2分/期,超工作量4节及以上的记3分/期;
③跨学科、跨学段教学并满工作量的记2分/期。
①②③项记分就高不就低,不重复。
2、满意率测评:以学生评教的优秀率为标准记分
3、公开课(限记2节):学校安排的校内公开课,记1.5分/节,由学校教务或教研部门安排的迎接各类检查、交流的现场课、公开课记2分/节。
(二)教学实绩:
1、中考、高考:(以教务处统计数据为准)
①中考:
合格率加分:初中毕业会考任教科目成绩班平C等(指合格等级)以上人数达校平均值的计基准分6分以后,每超过校平均值5%,加记1分。另:班平B等以上超过校平均值另加2分。班平C等(合格)以上人数未达校平均值者,在基准分基础上按所教年级各科任教师班平C等人数内部排名依次递减1分计分。
优秀率加分:语数外以班平5个A为基础,综合学科以班平4个A为基础,班平每超过1个A,加计1分。
②高考:
高考任教学科人平成绩进入市城区前六名者,分别加记18、16、14、12、10、8分。一人任教多个班级,以多个班的平均成绩作为教师个人成绩,高考成绩高于校平的按本名次记分,低于校平则按校内教师个人成绩排名在基准分基础上依次递减1分计分。
高、初中兼的,记分就高后,再另加计另一学段相对较低的分数的1/3。
2、学生竞赛(学科竞赛、研究性学习、科技创新活动等):
辅导学生参加奥林匹克竞赛(数、理、化、生等学科)、研究性学习、科技创新活动获国家级一、二、三等奖者,分别给辅导老师加7、6、5分。获省级一、二、三等奖者,分别加4、3、2分。市级一、二、三等奖者,加1.5分、1分、0.5分。未经正式培训而直接组织学生参赛,给予科任教师加记上述标准的1/4。非奥赛的其他正式竞赛,获奖记分按本条中市级等次加分。
音体美教师训练、指导学生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体育比赛、书法比赛、文艺汇演等学生获奖,根据本条规定按奥赛同等级加分。团体赛按奥赛同等级(一等奖:第一名。二等奖:第二名。三等奖:第三名)乘1.5记分。
学生获奖记分以2人次或2项为限,就高不就低。
(三)教研教改:
1、课题研究(限记2项):
①课题获国家、省、市立项,给予主要贡献者记8、6、4分(限1人)。
②课题成果获国家级一、二、三等奖,给予主要研究成员(限三人以内)分别加14、13、12分。省级分别加12、10、8分,市级分别加8、6、4分,校级分别加3、2、1分。执笔或实际主持人另加4(国)、3(省)、2(市)、1(校)分。有实际贡献的一般成员按上述标准的1/3记分。
2、论文(含教学设计、案例,限1篇):
撰写教学论文在国家、省、市、校级以上正式刊物发表分别记5、4、3、2分(与教辅资料相连的报纸、杂志降一个等级记分)。论文获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5、4.5、4分,省级加4、3、2.5分。市级加2、1.5、1分,校级加1、0.5、0分。优胜奖按下一级别二等奖计分。(以省市教育科研部门光荣册为准)
3、赛课(含课堂实录、录像课,限1节):
参加教学竞赛,获国家级一、二、三各等级奖,分别加8、7、6分。省级加6、5、4分。市级加4、3、2分,校级加2、1.5、1分。示范课降一个等次记分。
未授奖的公开课、调研课按同级别二等奖记分。
4、课件(限1个):
利用课件说课的按赛课记分,未说课按赛课降一个等次计分。
5、着作(限1部):独着8分/部,合着2-3分/部。
6、教辅、练习类(限1本):0.5分/本。
(四)日常管理:
1、年度获得国家、省、市教育行政、人事、教育科研等部门授予的先进个人、优秀教师称号的分别加记7、6、5分。
2、年度被评为校优秀班主任记4分。
3、年度被评为优秀教研组长、年级组长加记2分。
4、行政干部本人所负责的工作,因成绩突出,在省市专项工作检查中,学校获得优秀单位或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按国家、省、市级分别加5、4、3分。
(五)其他:
1、助人为乐、见义勇为等在省市有重大影响的,由校长给予特殊加分。
2、上述各款加分系同一项目获不同等级奖励,记分就高不就低,不重复。
3、为保持学科平衡,同一年度语数外三个学科参评人选每科限三人以内,但不少于1人,其他学科不超过1人。
4、初评以后,公布分数,学校相关处室还应组织召开入围教师所 ……此处隐藏5281个字……热爱体育,有一定的体育特长,无违纪违规,由班主任和“评审委员会”共同投票选出“劳动之星”。
5、艺术之星:热爱学校,有一定的艺术特长,无违纪违规,书法写得好的,画画的好的,舞跳得好的,歌唱的好的等。由班主任和“评审委员会”共同投票选出“艺术之星”。
6、学习之星:热爱学校,勤奋学习,无违纪违规(若第一名出现过违纪情况,第二名替补,依此类推),月考成绩在班上第一名的。
7、进步之星:热爱学校,勤奋学习,无违纪违规,两次月考成绩作对比,进步幅度最大的为本月“进步之星”。
五、两点要求
1、各班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好本班级的“校园之星”评选。
2、要以评选活动为契机,加强对先进典型的宣传,充分发挥“校园之星”的示范带动作用为全体学生树立榜样,营造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激励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评选方案 篇6一、评选目的
为了更好地实施素质教育,培养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德育工作队伍,落实学校的德育工作目标,让一批优秀的德育工作者迅速脱颖而出,经学校行政会议研究决定,将于每年9月,进行“优秀德育工作者”的表彰活动。
二、评选对象及名额
1、现任班主任老师、年级组长、年级德育专干以及教育处专职德育工作人员。优秀德育工作者评选人数不超过8人;
2、已担任过班主任工作、年级组长或德育专职工作人员一年以上(含一年)。
三、评选条件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本职工作。师德高尚,做学生的良师益友。
2、按时上交学期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按时参加班主任工作会议,不无故缺席,及时完成学校布置给班主任和班级的各项工作。
3、加强学习,积极探索德育管理的新思路,撰写德育科研论文,至少有一篇在校刊或者德育论文集上发表。
4、注重班集体建设,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教育效果显着,在校内外有一定影响和示范性。
5、德育工作测评中总优秀率均达到80%以上。
6、班级学习成绩位于同类班级前列。
7、满足以下条件者优先
⑴ 班主任所带班级被评为市级先进班集体;
⑵ 一年内在学校德育工作绩效期终考核中至少有一个学期综合等第为第一等或者综合评分在年级前五名(如该年级教学数不满15个则按年级教学班实数的三分之一核算)。年级组长和年级德育专干以及教育处德育工作人员至少一个学期在学校德育工作绩效考核中评为第二名或者获得区级以上集体奖项;
⑶ 德育论文至少有一篇在市级及以上刊物发表或获市级及以上奖励;
⑷ 德育工作获得市级及以上奖励。
8、一票否决条件:
⑴有学生触犯法律的情况;
⑵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情节严重者;
⑶一年内在学校德育工作绩效期终考核中至少有一个学期综合等第为第三等或者综合评分在年级后五名(如该年级教学数不满15个则按年级教学班实数的三分之一核算);
⑷由于工作能力、工作方法等导致班级、年级、学校发生重大违纪事件或安全事故,后果比较严重的。
四、评选办法
推荐评选工作按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原则进行,做到三公开:条件公开、推荐评选过程公开、推荐评选对象公开。
具体办法如下:
1、个人申报。
2、教育处审核。
3、行政会议确定:根据相关评选标准及各组推荐情况确定名单。
4、公示:名单确定后,在校内公示,公示期间接受全体教职工的署名举报。
五、奖励待遇
1、颁发荣誉证书并记入个人档案;
2、优秀德育工作者颁发奖金1000元;
六、本方案的解释权在校长室。
评选方案 篇7为鼓励学生发展特长,在全校学生中创设积极向上的氛围,形成良好的学风、校风,增强对学生的榜样教育,增强校园活力,学校将在每月开展“校园之星”评选活动。在同学身上找长处,在同学当中找榜样,在同学当中树新星。使同学们真正感到:学习的榜样就在身边,真实可亲,实实在在,真正做到学生之间找差距。人人争做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学生,为树立良好的校风而努力。
活动理念:以赏识教育的态度来关注与重视每一个学生。
一、评选基本条件:
凡被评为校园之星的学生必需遵守《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按时完成作业、遵守纪律、团结友爱、尊师爱校、关心集体、讲文明、懂礼貌,并接受学校、老师和同学的监督。
二、评选办法:
由政教处发出倡议,并制定校园之星的项目及评选标准,由同学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自由申报,由班主任组织本班同学对申报校园之星的同学进行民主审评,获得通过的由班主任上报各负责部门(部门主任),由学校进行颁星奖励。
校园之星每月评选一期,其中文明之星每期每班初评出2位同学,被评上校园之星的同学需要交个人生活照片1张(近期),以及本人的简介、人生格言。
三、评选内容及标准:
1、学习之星:学习刻苦,成绩突出,在学习方面起模范带头作用。自主学习,勤思好问,乐于探究,积极进取,各科学习成绩优异。
由教务处负责。评选时间:2月、4月、9月、11月(共四期)
2、进步之星:学习态度端正,学习进步幅度大的学生。
由教务处负责。评选时间:2月、4月、9月、11月(共四期)(学习之星与进步之星教务处根据期末和期中成绩
在每学期开学初与期中考试后同步评选)
3、体育之星:热爱体育锻炼,在体育比赛中有突出表现的学生。
由政教处负责。评选时间:10月
4、艺术之星:具有文艺、书法、美术等特长,在各类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
由团委负责。评选时间:6月
5、科技之星:热爱创新科技,在科技创新、机器人、信息学编程、电脑制作、模型等比赛中有突出成绩的学生。
由团委负责。评选时间:1月
6、文明之星:尊敬老师,孝敬父母,对人有礼貌,主动问好,与同学友好相处,举止文明,不乱扔垃圾,不追逐打闹,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拾金不昧,争做好人好事,表现突出。
由政教处负责。评选时间:3月、5月、10、12月
四、奖励办法:
评选出的校园之星,学校将利用升旗仪式进行颁奖,通过学校网站、橱窗等途径进行宣传、报道。
备注:橱窗宣传安排:
1、利用和平校区文化走廊十块小展板对在各类比赛中获奖的学生进行及时宣传(负责部门:校办公室)
2、学校在文化走廊开辟“校园明星榜”橱窗两大块,每月由负责评选部门按时张榜公布。
3、学习之星与进步之星每期每个年级分别评出10星;体育、艺术、科技之星,每期每个年级分别评出15星左右;文明之星每学期评两次,每期每个班级初评2名,表现突出的评为校星。文明之星每期学生不要重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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